轨道五号线金鸡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地区:华东 江苏 类型: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 | 招标编号: | 202103051132341072 |
轨道五号线金鸡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轨道五号线金鸡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项目编号GYY202011055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GYY20201105503轨道五号线金鸡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公开招标12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二标段为通园路站、星港街站景观绿化恢复工程,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10.00
账号:47027498563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执行--符合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条件]
3.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8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11条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其他条件:根据苏园规字【2012】2号文,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
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轨道五号线金鸡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五个标段同时开标,开标顺序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五个标段,但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即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但其报价仍参与后开标段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资格预审项目的资审文件(*.JSZS)在本页面下载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3/9日17:30
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23楼
联 系 人:缪晶晶传 真:电 话:67996863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传 真:电 话:
邮编: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3月04日 至 2021年03月09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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